我校修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制度

发布时间:2015-03-23浏览次数:313

日前,学校办公室发布了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新修订的《复旦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复旦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全校遵照执行。

《复旦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复旦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分别制定于2001年和2010年,其中前一规定曾经历过两次修订,最近一次的修订时间是2013年。

上述两项制度的修订,主要是依据去年7月份中组部等七部委共同颁布的由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该细则全面规范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工作,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指导和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此次修订,主要涉及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计依据、相关概念界定、组织协调、审计目标、审计方式等方面的调整,进一步丰富了审计内容,梳理了审计程序,细化了审计评价,对于审计结果的运用也有所加强。制度修订不仅有利于全校领导干部理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使更其符合我校实际情况。

2015年,审计处将以两项新修订制度的通过为契机,结合学校干部培训管理的需要,采取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宣传培训等方式,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宣传贯彻这两项制度,从而进一步推动我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深入进行。

  

(综合审计办供稿)  

 

 

附件1复旦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pdf附件2复旦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