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办字[2014]55号
各工程管理部门:
为确保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2014年年终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受理截止时间
我处受理50万元以上竣工结算审计送审资料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30日。2015年元旦后恢复受理竣工结算审计的送审业务。
2、重申送审资料注意事项
(1)请各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关于发布与执行〈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送审资料基本要求和交接规则(2014年版)〉的通知》(复审办字【2014】24号)的要求办理,将结算资料一次性、完整报送,以免因资料缺失而无法按时开展竣工结算审计工作。
(2)请各工程管理部门及时办理项目送审,避免多个项目集中送审,影响审计时需管理部门配合查勘、回复意见等环节的工作安排,从而延长审计时间。
(3)各管理部门对完成期限有特殊要求的送审项目需予以特别注明,并积极配合协助开展相关审计程序。
3、清理在审和备案项目
(1)请各工程管理部门检查清理已送审但尚未出具审计报告的竣工结算项目(见附件),由于各种原因尚滞留在工程管理部门或承包方环节的审计资料,请尽快将意见回复我处,以加快促进建设项目竣工结算的进度。
(2)对于审计意见书已下发到工程管理部门的送审项目,请在财务处年终停止办公日期前,抓紧办理工程款项尾款的结算和相应审计费用的支付手续,并将支付凭证复印件返回我处留存,以确保建设项目预算的及时执行。
(3)对于合同金额和承包方结算书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下的竣工结算项目,请工程管理部门及时组织投资控制单位审核后,及时到我处办理审计备案手续。
4、其他
(1)若从本通知下发至截止日期间,送审项目数量过于集中,超出我处所能调动的中介机构力量,我处将与各送审部门会商有关延期实施部分建设项目项目的具体事宜。
(2)请工程管理部门及时向有关承包单位转达本通知,并做好相应的审计配合工作。
(3)2014年度在审、审结项目已通过审计处网站(http://sjc.fudan.edu.cn)公布,敬请关注。若有疑问,请与工程办公室联系。
附件:已送审未审结项目统计表(截止2014.11.05)
特此通知,请协助配合。
审 计 处
2014年11月6日
抄送部门:基建处、总务处、信息办、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