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领导

张 育   处长

刘丹丹  副处长

陆卫国   副处长

(二)机构设置

审计处内设三个科室

1.管理审计办公室

科室职能:

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并承担学校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负责物资采购审计、企业审计、有关管理与绩效审计和专项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

电话:6564892365643771

地址:袁成英405室、407室

2.财务审计办公室

科室职能:

负责预算执行审计、专项财政资金审计、科研项目经费审计、专项科研经费结题审签、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审计、大额资金支付业务内部控制情况审计、有关管理与绩效审计和专项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

电话:5566561055665260

地址:袁成英409

3.工程审计办公室

科室职能:

负责基建和大型修缮工程项目的跟踪审计、建设项目的竣工结算审计、部分业务环节和重要事项的审计咨询,有关管理与绩效审计和专项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

电话:6564737465647874

地址:袁成英401室、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