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领导
张 育 处长
刘丹丹 副处长
陆卫国 副处长
(二)机构设置
审计处内设三个科室
1.管理审计办公室
科室职能:
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并承担学校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负责物资采购审计、企业审计、有关管理与绩效审计和专项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
电话:65648923、65643771
地址:袁成英楼405室、407室
2.财务审计办公室
科室职能:
负责预算执行审计、专项财政资金审计、科研项目经费审计、专项科研经费结题审签、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审计、大额资金支付业务内部控制情况审计、有关管理与绩效审计和专项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
电话:55665610、55665260
地址:袁成英楼409室
3.工程审计办公室
科室职能:
负责基建和大型修缮工程项目的跟踪审计、建设项目的竣工结算审计、部分业务环节和重要事项的审计咨询,有关管理与绩效审计和专项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
电话:65647374、65647874
地址:袁成英楼401室、4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