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办字[2014]19号?xml:namespace>
各工程管理部门:
为拟定《复旦大学2014年度审计计划》的需要,请贵部门将本年度拟申请全过程跟踪审计建设项目的计划及时报送我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1、按照学校现行制度规定,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是指“总投资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基建项目和预算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修缮项目,及前述金额之下但学校认为有必要的建设项目。
2、2014年度拟申请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建设项目,包括已启动但未申请全过程跟踪审计立项和本年度拟启动的建设项目。
二、要求
1、务请完整提交申请计划,以便及时安排审计资源。申请后若有变动需进行调整的建设项目,须在?xml:namespace>
2、《2014年度拟申请全过程跟踪审计的项目计划表》不替代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立项手续。即申请列为全过程跟踪审计建设项目,应按照现行制度规定办理有关审计立项手续。
三、时间
请于2014年4月18日前将《计划表》(见附件)及相关资料提交审计处工程办公室。
望予以配合。
附: 附件 <<2014年度拟申请全过程跟踪审计的项目计划表>>.xlsx
审 计 处
201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