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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办字[2012]26号
各有关工程管理部门:
为落实学校主要领导有关加强建设项目事前、事中审计的指示,促进规范学校建设项目管理,提高学校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我处自2012年9月1日起,对于学校未列为全过程跟踪审计、标的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基建、修缮工程项目中的部分重点业务环节,提供有关审计咨询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下。
一、事项类别
重点业务事项的类别,由我处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审计资源情况,定期予以公示。目前,暂定为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两大事项类别。
二、实施程序
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当上述业务事项发生时,管理部门可在已初步决策、但决策尚未执行之际,及时填妥《复旦大学基建、修缮工程项目业务审计咨询委托书》,并附相应文本及有关资料送交我处工程审计办公室,相关送审要求可参见《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送审资料基本要求和交接规则(2012年版)》;
我处工程审计办公室在收到送审资料后,将在承诺的时间内及时出具审计咨询意见或建议书,作为工程管理部门决策时的参考。
三、时间承诺
对于招标文件出具审计咨询意见或建议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对于合同文本出具审计咨询意见或建议的时间,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
特此通知。
附:《复旦大学基建、修缮工程项目业务审计咨询委托书》
审 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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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送达:基建处、总务处、保卫处、信息办)
附复旦大学基建、修缮工程项目主要业务环节 审计咨询委托书 | |||||
(2012年版) 编号: | |||||
工程项目名称 | | 立项代号: | |||
送审事项类别 | □ 有关招标书文本 □有关合同文本□其他 | ||||
送审资料清单 | |||||
序号 | 资料名称 | 份数 | 页数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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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签名) | | 委托部门负责人签名(公章) | | ||
(以上由送审单位或部门负责填写) | |||||
交接记录 | 送审经办人: | 年 月 日 | |||
审计处接收人: | 年 月 日 | ||||
审计处承诺回复时间 | | ||||
实施情况记录 | | ||||
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退委托单位保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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