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学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重点业务环节提供审计咨询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9浏览次数:932

复审办字[2012]26

各有关工程管理部门:

为落实学校主要领导有关加强建设项目事前、事中审计的指示,促进规范学校建设项目管理,提高学校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我处自201291日起,对于学校未列为全过程跟踪审计、标的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基建、修缮工程项目中的部分重点业务环节,提供有关审计咨询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下。

一、事项类别

重点业务事项的类别,由我处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审计资源情况,定期予以公示。目前,暂定为招标文件合同文本两大事项类别。

二、实施程序

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当上述业务事项发生时,管理部门可在已初步决策、但决策尚未执行之际,及时填妥《复旦大学基建、修缮工程项目业务审计咨询委托书》,并附相应文本及有关资料送交我处工程审计办公室,相关送审要求可参见《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送审资料基本要求和交接规则(2012年版)》

我处工程审计办公室在收到送审资料后,将在承诺的时间内及时出具审计咨询意见或建议书,作为工程管理部门决策时的参考。

三、时间承诺

对于招标文件出具审计咨询意见或建议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对于合同文本出具审计咨询意见或建议的时间,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

特此通知。

附:《复旦大学基建、修缮工程项目业务审计咨询委托书》

审 计 处

2012827

(文本送达:基建处、总务处、保卫处、信息办)

复旦大学基建、修缮工程项目主要业务环节 审计咨询委托书

  2012年版)   编号:

工程项目名称

 

立项代号:

送审事项类别

  □ 有关招标书文本  □有关合同文本□其他

送审资料清单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页数

备注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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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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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10

 

 

 

 

委托部门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签名)

 

委托部门负责人签名(公章)

 

(以上由送审单位或部门负责填写)

交接记录

送审经办人:

   

审计处接收人:

   

审计处承诺回复时间

 

实施情况记录

 

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退委托单位保存。